關于優(yōu)化大建設項目審批流程的有關建議
市政府:
為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,進一步優(yōu)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流程,確保大建設項目審批依法合規(guī)高效,依據(jù)《**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》(合政[2005]120號)、《**市市級公益性項目建設管理暫行辦法》(合政[2008]2號)及市政府相關會議紀要精神,結(jié)合在項目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,特提如下建議:
(一)項目立項階段
目前,我市大建設項目立項時需征求規(guī)劃、國土、財政(建設集團公司)等部門意見,并將上述部門出具的書面意見作為附件材料上報請政府批準同意后,我委方可下達項目立項批復。鑒于項目立項階段主要目的是論證項目建設的必要性,為縮短項目立項時間,建議:對列入市大建設計劃、且有市政府專題會議紀要、市主要領導批示,已明確資金來源、建設主體的**類和水環(huán)境類項目,在規(guī)劃設計要點下達后,市發(fā)改委可直接批復項目立項;其它項目先下達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通知,便于項目單位辦理規(guī)劃、土地等前期手續(xù)。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,再論證確定項目建設方案、建設規(guī)模、投資估算,并上報市政府同意后批復。(轉(zhuǎn)載請注明來自:公文素材庫http://www.hmlawpc.com/)
(二)初步設計階段
目前我市大建設**類項目初步設計審批中存在的主要問題:
1、缺少規(guī)劃方案審查意見;
2、缺少交通設計方案審查意見(含概算);
3、缺少供電方案審查意見;
4、橋梁項目缺少防洪、抗震、通航等部門審查意見;
5、審查會后,設計單位答復專家意見及修改初步設計文本時間過長,導致咨詢單位不能及時出具評估報告。
建議:項目申報單位在項目報批初步設計時,附件材料要齊全;初步設計審查會后,要督促設計單位盡快按專家組意見修改完善初步設計文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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